1983年9月1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和濮阳县,建立濮阳市,为省辖市。9月9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我省地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通知》,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和濮阳县,设立濮阳市。濮阳市由省直接领导,并将原安阳地区的范县、台前、清丰、南乐、内黄、滑县、长垣7县划归濮阳市管辖,实行市管县体制。其时,全市共有129个公社、4811个生产大队,人口476.57万人,耕地49.9万多公顷,总面积7913平方公里。
10月21日,中共濮阳市委员会和濮阳市人民政府组建。10月24日,濮阳市成立大会在原安阳地区第一招待所礼堂召开。原安阳地委书记王英代表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宣布濮阳市正式成立,公布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名单。新任中共濮阳市委书记吴贵增、市长赵良文分别讲话。原中共安阳地委、安阳地区行署及各直属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“翻牌”(对口换牌改名称)成为濮阳市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并陆续开展交接、搬迁等工作。同日,中共濮阳市委、濮阳市人民政府挂牌办公,政协濮阳市常委会筹备委员会成立。11月18日,中共濮阳市委常务委员会议召开。会议决定,组建濮阳市前线建设指挥部,为市委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,代表市委、市政府在濮阳现场办公。1984年4月30日,濮阳市人民政府由安阳迁到濮阳办公。1984年8月17日,濮阳市第一条市政道路—1号路(胜利路)开工建设。18日,2号路(人民路)开工建设。两条市政道路的开工建设,拉开了新市区建设的序幕。